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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注函监管要求公司剥离子公司江苏中创进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08-03 17:59:37   来源:东方财富阅读量:19431   

日前,中创环保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注函,监管要求公司剥离子公司江苏中创进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前,中创环保披露,拟将江苏企业51%股权以2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南泽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江苏企业的股权

根据消息显示,中创环保于2020年6月2日收购江西企业51%股权,并于2020年9月29日全部转让给子公司江西翔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创环保在对前期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表示,转让后,中创环保纳入祥生环保合并报表2021年,江西企业各项生产条件趋于稳定,金属锌价格大幅上涨,江西企业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在计算翔盛环保2020年,2021年的业绩承诺时,未剔除江西企业的企业业绩

对此,关注函要求中创环保列出2020年公司收购,转让江苏企业股权时,江苏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业务发展情况,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相关股权估值及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公司实施相关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也说明了近两年上市公司为江苏积极的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张提供的具体支持

同时,关注函要求中创环保补充说明纳入祥生环保合并报表后江苏业绩爆发式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绩是否真实,截至目前各项应收款项的支付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江苏进取的经营成果是否取决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支持或便利,上市公司是否利用江苏进取向翔盛环保业绩承诺方变相输送利益或放松业绩承诺考核。

关于中创环保拟出售江苏进取股权的问题,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上述回答,江苏进取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等情况,,并说明公司前期支持江苏进取拓展金属冶炼业务,后在经营趋于稳定,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后短时间内出售全部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后决策逻辑是否存在矛盾,江苏进取股权购买及转让是否存在其他约定,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结合江苏进取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估值等,核查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定价方法,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泽盛新材是否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董,翔盛环保原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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