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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请示》收

2021-12-21 11:03:27   来源:中国网阅读量:7887   

以下是批复正文: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债券。

二,你公司金融债券的发行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一,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债券。。

三,你公司应在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次金融债券发行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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