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 > 正文

十余城已完成保障房建设年度计划

2021-12-01 18:53:00   来源:网络阅读量:18518   

十余城已完成保障房建设年度计划

重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已经驶入快车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全国40个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1月份至10月份已开工77万套,占全年计划的82.2%。长沙、成都、青岛、济南、南京、武汉、宁波、南宁、杭州等十余城市已完成年度计划。

从各地近期明确的“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看,各地将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近日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新发展阶段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多地公布建设规划

保障性租赁住房让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看到了解决住房问题的希望。哪些城市将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未来又将有多少供应量?

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加快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步伐。各地确定“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计划,并陆续向社会公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项永丹说,以浙江省为例,未来将在11个设区市市区和26个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人均11平方米、每套面积70平方米计算,浙江省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12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

近期,各地相继公布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划。据统计,“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以上的有广州、上海、北京、深圳、重庆、杭州、西安、成都8个城市。

15万套至30万套的有武汉、宁波、厦门、青岛、郑州、苏州、天津、济南、南京、合肥、福州、长沙、金华13个城市。10万套左右的有南宁、贵阳、温州、嘉兴、东莞、台州、洛阳、南昌、无锡、石家庄10个城市。

多渠道确保总量供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有利于缓解大城市土地供给压力。

不少企事业单位有相当数量的自有闲置土地,同时,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又比较困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单位新就业青年职工,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比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03套,解决教职工租房难及引进人才短期过渡问题。

产业园区是新市民、青年人集中工作的地方,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量大。目前,很多城市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比如,为满足比亚迪在产业园内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西安市向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允许拆除部分闲置低效厂房,腾出土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12栋、4416套,解决上万名职工的居住问题。

非居住存量房屋可用于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非居住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补缴土地价款,有利于降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成本。比如,厦门市自7月至今已筹集23个存量非居住房屋改建项目,房源9400套。

“充分利用土地支持政策,能够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曹金彪说,“这些支持政策目的在于降低土地成本,使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让新市民、青年人能够租得起。”

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

从各地出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且各地均明确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

一些城市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有更为具体的指导意见。如厦门市提出以30平方米至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杭州市推出的蓝领公寓主要解决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难”问题,户型设计以3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福州市规定主城区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60平方米以下的占90%。

一些城市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范围以及每年的涨幅上限给出了具体要求。如上海市明确租金价格应在市场租金的90%以下,租金年涨幅最高不超5%;成都提出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75%至90%执行,年涨幅不超过5%;杭州要求蓝领公寓租金价格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武汉市要求租金按不高于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确定。

目前,各地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都是要求在当地无房。比如,杭州市蓝领公寓主要面向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外来务工人员,要求市区无房、有合法稳定就业;长沙市明确,承租人原则上应在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不设收入线,由个人诚信申报。

不过,条件宽松不代表没有门槛。倪虹表示,“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监督管理,这类房子一定是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才能住,并且只租不卖。要守住这两条底线,让真正有需求的人得到保障,不能变味”。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房产观察网 (2012- )  备案号:沪ICP备2022019539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