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7 15:49:20 来源:证券时报阅读量:133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厦门日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专户回购方式持有的本公司4,200,00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照公司总股本808,058,029股,扣除公司回购的420万股后,以803,858,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40,192,901.40元本年不派发红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2.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将不参与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0,192,901.45元=803,858,029股×0.05元/股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时,每股现金分红按0.049740元/股计算综上所述,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基准日收盘价—0.049740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如下:按照2021年末总股本808,058,029股,扣除公司回购的不适宜进行利润分配的420万股后,以803,858,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人民币现金,共计40,192,901.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进行分配本年不派发红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至股权登记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股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总分配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10股的分配额
2.自披露之日至分配方案实施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到两个月。
5.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20万股。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中不含回购股份420万股的803,858,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万元,扣税后,首次发行前持有限售股的QFII,RQFII,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0.450000元,对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的限售股和非限售股的个人,按差别税率征收股息税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按个人转让股份时的持有年限计算,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非限售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股息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征收10%的税率,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实行差别化税率
每10股0.100000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的,每10股缴纳0.05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股息分配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23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调整相关参数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将不参与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0,192,901.45元=803,858,029股×0.05元/股由于公司不通过回购股份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前后总股本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配到每股的比例降低因此,在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时,每股现金分红应按0.049740元/股计算综上所述,在保持现行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按上述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基准日收盘价—0.049740元/股
七。相关咨询方法
1.咨询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吴晓红和杨美玲。
3.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
八。参考文件
1.厦门日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日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厦门日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